台灣虛擬資產轉帳規則已修正發布,境內交易所之間轉幣要先提供雙方資訊
金管會 2026 年 10 月 20 日修正發布的轉帳規則裡,虛擬資產轉帳金額逾新臺幣 3 萬元時,平台要另外取得額外資訊,例如轉出人是自然人的,要取得出生日期和住所地址。辦法發布後,從台灣的交易所轉幣到另一家台灣交易所,要先提供辦法第 7 條所定的必要資訊,平台取得並傳給接收方之後,才會執行這筆移轉。
從台灣的交易所轉幣到境外平台,金管會 8 月說明的規劃是排在第二階段、預計 116 年年底施行;10 月發布的辦法以分階段的施行期程訂定,發布後先實施的是台灣交易所之間的移轉。
台灣的虛擬資產轉帳規則現在施行了沒?
台灣交易所之間的移轉,辦法發布後就要照規則走。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》在 113 年 11 月 26 日修正發布全文 18 條,除第 7 條另定施行日期外,自 113 年 11 月 30 日施行。轉帳資訊這一條一直在等施行日期,金管會在 2026 年 10 月 20 日再修正發布這部辦法,說明發布後將實施境內 VASP 之間的轉帳規則。
修正前的第 7 條就寫明:虛擬資產服務商當轉出方時,要取得轉出人姓名、轉出錢包資訊,再加上官方身分證明文件號碼、地址、出生日期及出生地三項中的一項;接收人要有姓名和接收錢包資訊。服務商做不到這些,不得執行移轉。
金管會 8 月 4 日先公布在這條基礎上分階段推動的規劃,並辦理法規預告;10 月 20 日完成預告,修正發布。
第一階段管台灣交易所之間,轉到境外平台排在第二階段
| 階段 | 適用的移轉 | 進度 |
|---|---|---|
| 第一階段 | 境內 VASP 之間 | 115 年 10 月 20 日修正發布,發布後實施 |
| 第二階段 | 境內與境外 VASP 之間 | 8 月規劃預計 116 年年底(2027 年年底) |
VASP 指虛擬資產服務商。金管會在 114 年 9 月 22 日公布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 VASP 名單,之後和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多次研商,才規劃分兩段走。10 月發布的辦法增訂了適用範圍和施行期程,以分階段推動;116 年年底是金管會 8 月說明的規劃時間。
你從台灣的交易所轉幣到幣安,算不算「境內與境外 VASP 之間」、從哪一天起要照做,要看辦法增訂的適用範圍和施行期程。金管會這次提醒的是境內 VASP 之間的移轉;轉到境外平台的安排,留意你常用那家台灣交易所的公告就好。
按修正後的辦法,轉帳逾新臺幣 3 萬元要多交哪些資料
修正後的辦法增定的是「上限強化型」資訊蒐集機制,分成三層:
- 不論金額:VASP 不論移轉價值多寡,都要實施轉帳規則。
- 逾新臺幣 3 萬元:依轉出人和接收人是自然人還是法人,分別取得額外資訊,例如轉出人是自然人的,額外取得出生日期及住所地地址;是法人的,額外取得官方辨識編號及設立登記地地址。
- 接收方核對:VASP 擔任接收方、移轉價值又逾新臺幣 3 萬元時,要把轉出方提供的接收人資訊,和自己持有的客戶資訊核對。
MAX 等台灣交易所怎麼公告轉帳規則的上線安排
MAX 的英文公告從使用者這一端講:規則施行後,用戶入金或提領虛擬資產時,平台會依規定取得、傳送並驗證轉出人與接收人的必要資訊;轉帳價值超過新臺幣 3 萬元,再依雙方的身分類型取得並驗證額外資訊。公告發出時,平台各項服務與作業流程維持不變;實際上線日期、適用範圍、需要的資料和作業流程,確定後再公告。它也會依主管機關的要求與期程調整系統和流程,並和公會協調境內業者之間的技術介接。
其他交易所的實施細節,由各家另行公告。在幣安提幣或入金時若跳出新的欄位,照畫面上的要求據實填寫。
除了轉帳規則要的資訊,轉帳前要核對的東西沒變。地址貼上去之後逐字比對開頭和結尾,錢包地址的格式和網路要對得上;網路選錯了,幣可能卡在轉錯鏈的狀態。台幣要換成 USDT 轉進幣安,可以經台灣交易所的台幣入金流程;要換回台幣,則是把 USDT 轉回台灣交易所出金。
幣安使用者對這次轉帳規則修法的疑問
轉帳規則上路後,轉到幣安的幣會被擋下來嗎?
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在中央社 2026 年 8 月 4 日的報導裡表示:「如果國外VASP沒有實施Travel Rule,明年底之後確實有可能無法完成轉帳。」會不會落到你的轉帳上,要看 10 月發布的辦法對第二階段訂下的適用範圍與施行期程。
第 7 條 110 年就寫進辦法,為什麼拖到現在才施行?
實務執行上碰到各國法規要求有差異、資訊傳輸系統規格不一致、跨境系統介接不易這些困難,相關機制因此遲遲沒施行。這次改成分階段推動,也是因為國內外 VASP 之間的系統介接和實務運作調整還需要一定時間。
對修正後的辦法有疑問,可以問誰?
可以洽詢金管會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,電話 (02)2774-7342,也可以寫信到金管會的民意信箱。